医保科是医院管理职能部门之一,负责全院医保工作的日常管理。承担着本市全部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患者的住院管理、出院结算工作。负责全市医保的门诊刷卡工作,并提供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的鉴定及报销。
1.负责根据医保、新农合相关政策、定点服务协议,制定本院的相关管理制度、规定、服务流程;
2.负责监督检查各科室对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定点医疗服务协议的执行情况;
3.负责接受各级医保、新农合管理机构对我院医保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4.负责对医保、新农合费用、协议指标进行监控、统计,数据分析,为领导决策做参考;
5.按照医保、新农合政策要求,严格核查参保患者身份。严格按基本医疗政策为出院患者结算;
6.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的学习培训;
7.负责医保政策、制度、规定及医院医保业务的咨询解答;
8.负责制定、维护、更新医保政策、流程等各类宣传栏目、网站内容;
9.负责与各级医疗保险、新农合、商业保险机构业务联系及协调工作;
10.协助报送医保新农合结算资料,催收医院垫付医疗费用;
11.参与处理参保病人医保相关投诉与纠纷;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行政楼一楼
联系电话:09163799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