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院长是投诉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投诉管理科负责医院投诉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1.统一受理投诉,实行首诉负责制;
2.调查核实投诉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及时(一般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对于涉及多个科室,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的投诉事项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答复)答复投诉人;
3.组织、协调、指导全院的投诉处理工作;
4.定期汇总、分析投诉信息,提出加强与改进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办公地点:行政一楼
联系方式:09163799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