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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就诊须知
 

门诊指南  加入时间:2011/3/10 9:27:43      点击:3046

 

门诊就诊须知

1、门诊时间:   夏季800 120013:30 17:00

                冬季830 120013:30 17:00

急诊时间:   24小时     急救电话:0916—2293666

2、急诊病人在住院收费处挂号。

3、门诊挂号后持病历到所在科室候诊。

4、就医时请将挂号单的第二联交给医生。

5、诊疗后持医疗检查单到门诊收费处计价交费(药品处方或放射等特殊检查到相关科室计价后再到收费处交费)。办完记账或付费手续后再取药或进行相关检查。

6、检验单和病历注意保管,复诊时持以上资料就诊。

7、如果您没有病历,请您在挂号前先填写病人信息表,然后交挂号员挂号、门诊看病最好将原病历带来,若已在其他医院看病,因各种原因转来我院门诊,请将其他医院门诊病历及各种检查单带来,以备医生查看。如果老病历丢掉了,请购买一本新病历。

8、门诊病历首页需填写真实姓名及年龄,正确填写住址及电话号码,以备特殊情况下医生可以与您及时联系,提高医疗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