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就诊须知
1、门诊时间: 夏季8:00 — 12:00;13:30 —17:00
冬季8:30 — 12:00;13:30 —17:00
急诊时间: 24小时 急救电话:0916—2293666
2、急诊病人在住院收费处挂号。
3、门诊挂号后持病历到所在科室候诊。
4、就医时请将挂号单的第二联交给医生。
5、诊疗后持医疗检查单到门诊收费处计价交费(药品处方或放射等特殊检查到相关科室计价后再到收费处交费)。办完记账或付费手续后再取药或进行相关检查。
6、检验单和病历注意保管,复诊时持以上资料就诊。
7、如果您没有病历,请您在挂号前先填写病人信息表,然后交挂号员挂号、门诊看病最好将原病历带来,若已在其他医院看病,因各种原因转来我院门诊,请将其他医院门诊病历及各种检查单带来,以备医生查看。如果老病历丢掉了,请购买一本新病历。
8、门诊病历首页需填写真实姓名及年龄,正确填写住址及电话号码,以备特殊情况下医生可以与您及时联系,提高医疗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