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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医学院附属汉江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遴选公告(二次)
 

医院公告  加入时间:2025/1/13 10:33:09      点击:3280

 投标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疗责任保险采购工作,建立公开、规范的采购渠道,特对我院2025医疗责任保险进行公开遴选采购。

一、招标项目:2025126零时202612524医疗责任保险.

二、具体需求

险种

金额(元)

累计责任限额

2000000.00

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600000.00

每次事故每位患者责任限额

500000.00

累计法律费用责任限额

100000.00

备注:有意向的投标单位可电话咨询详情。0916-3798610

三、招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遴选采购(详见附件一)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企业,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资金状况,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偷税、漏税等违法违纪记录。

(三)根据经营许可范围,选择现场报价投标。

五、报名时所需递交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经营许可证》

3.业务负责人授权书

4.医疗责任险报价表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报名方式:兹请各保险公司将以上资料盖章送至西安医学院附属汉江医院招标办(行政二楼)

七、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5 1 1715:30之前。

遴选时间另行通知。

八、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需签订廉洁协议(详见附件 );

(二)采购方式:遴选采购。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合同期:原则上为一年

十、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为准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为保证投标文件清晰可读,请各投标人自行于本公告下方下载附件。请不要修改相关文件的任何格式,打印签字盖章。

十二、本次联系事项

联系电话:0916-3798610    联系人:王老师 夏老师

十三、结果公示

遴选结果通过”西安医学院附属汉江医院官网“进行公示。

  西安医学院附属汉江医院

20251 13

 

 

 

 

 

 

 

附件:

 

 

廉洁协议

 

甲方:

 

乙方:                        保险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责任保险遴选采购行为,加强医院管理,促进我院党风廉政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从医环境,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医疗保障局、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制定印发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及相关部门印发的《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所医疗责任,包括本院与保险公司医疗责任采购的市场交易活动。医疗责任险采购廉洁诚信是指参与医疗责任采购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除应具备规定的资质、依照相关的市场规则进行医疗责任采购交易活动外,还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廉政规定。

二、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

(二)坚持诚信、价格比优化;

(三)依法采购,抵制采购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四)接受社会监督,依法依纪处理违规问题;

(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六)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文件,严格按合同办事。

三、甲方必须遵守的规定:

严格遵守《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相关文件规定。

1.不准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各种回扣,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境内外旅游或科研、学术活动;

2.不得以咨询费、劳务费等名义向乙方索要合同以外的各种费用,不在乙方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

3.不准由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属介入乙方采购活动;

4.不准工作人员个人与乙方发生借款、投资入股等任何经济往来

5.不准在乙方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正常按约履行时为索取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而推诿扯皮、借故刁难

6.不得向他人泄露应当保密的病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采购招标信息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相关情况;

7.不得以歧视性条件、不公平要求、限制性条款排斥潜在的保险公司

8.应按照规定要求同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并且履行合同义务;

四、乙方必须遵守的规定:

1.不得给予本单位工作人员回扣或其他商业贿赂等;

2.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扰乱市场秩序;不得相互串通价格,排斥其他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人的利益;

3.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销售;

4.按照规定要求同本院签订采购合同,并且履行合同义务;

5.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6.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娱乐活动及旅游等;

7.不得为甲方或个人购置通讯工具、办公用品等;

8.不得以各种手段拉拢腐蚀甲方工作人员,或串通招标单位利用采购变更等环节谋取非法利益;

9.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借款或者借款给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的投资入股;

10.不得邀请医务人员参加国内或境外科研、学术活动等;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未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据有关规定,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有关内容的,甲方将予以约谈、警告、限制使用、停止使用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甲方,暂扣货款,没收廉洁保证金;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其他

1.双方有权向对方上级主管部门、执法机关检举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并盖章)                   (签字并盖章)